來源🦹🏿:《中國教育報》
4月26日,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》◽️,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》基礎上製定學位法,是學位條例實施40多年來的第一次全面修訂,也是一次全面升級。這是學位事業發展和教育法治建設的一項重大成果,意義重大🧘♀️、影響深遠🏂。
一部與時俱進的學位法,是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要求🏂。學位製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教育製度🧑🏽💼,事關學位體系、學科發展、人才評價標準等,是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基石。自1980年學位條例頒布以來,已過去了40余年。這40多年間,我國教育和經濟社會的面貌都發生了歷史性巨變。經濟總量突破120萬億元大關🧜🏿,穩居世界第二🌻。教育強國建設深入推進,其中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60.2%🧑🏿🦰,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發展階段,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。
目前🚶🏻➡️,我國正在搶抓新一輪科技革命浪潮帶來的機遇,行進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征程中。在這一背景下🈲,無論是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實踐👨,還是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體推進的戰略需求,都迫切要求有針對性地破解學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↖️,系統構建中國特色的學位法律製度🤟🏼,更好適應加快建設教育強國、科技強國😄、人才強國和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的要求。
學位法的製定,鮮明體現了堅持黨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的政治方向。為黨育人、為國育才,是人才培養的政治要求和價值導向𓀋。作為教育強國建設的龍頭,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更要堅定方向,以培養可堪大用、能擔重任的棟梁之才為己任🤵🏽♂️。堅持黨的領導📨⚽️、堅持正確方向的基本原則,就是要在學位工作全流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💁🏽,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✩,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促進創新發展,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。破立並舉、系統籌劃、建章立製😀👩🏼🎨,此舉不僅能有力提升教育治理現代化、法治化水平,也是提升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質量,夯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人才根基🧻🚾,推進教育強國建設的重要保障。換而言之,相關工作必須牢牢把握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方向,緊緊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、服務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展開。
學位法的製定,突出表現了全面提升學位質量價值取向🫨。保障學位質量是學位法開宗明義所強調的🍟,也是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👬🏻,以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的前提。從要求學位授予單位加強招生、培養、學位授予等全過程質量管理,到強化對以冒名頂替獲取入學資格和存在代寫、剽竊🌆、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,再到建立學位申請人申辯申訴處理機製與規則,維護正當權益。明職責👎🏼🧛🏿♀️、劃底線👷🏽♀️、嚴要求👩👦、護權益⌚️,對於擠出學位“水分”,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意義重大。值得一提的是,學位法還對研究生導師的學術和倫理資格提出了要求。導師言行舉止直接關系到學生的世界觀和人生觀,好的導師才能培養出好的學生、好的人才。建立遴選❣️、考核🪚、監督和動態調整機製,嚴把導師隊伍能力素質關👩🦱,壓實研究生導師的責任,使研究生導師真正成為學生成長成才的指導者和引路人、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的引領者和示範者,守住學位質量底線這一責任田🚳,是保障學位質量的必然要求。
學位法的製定,牢牢把握了學位工作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時代走向𓀉。想國家之所想、急國家之所急、應國家之所需,是教育人才培養一以貫之的邏輯主線🤶🏽。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,服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立法完善學位製度目的所在。完善學位工作體製、學位授予資格、學位授予條件、學位授予程序等,都鮮明體現了這一目標導向🐕。明確“學位分為學術學位、專業學位等類型”,是本次修法的一項重大突破。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,一個突出學術研究能力👱🏻♂️,一個突出專業實踐能力🧫🐈⬛,兩種不同的培養路徑都是國家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徑。以立法形式,明確兩種類型同等地位🔯、同等重要👩🏽🚒,實行分類培養、分類評價👮🏿,既是加快培養多樣化高層次人才的頂層設計👩🏼⚖️,也是對30余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實踐探索的經驗總結,有利於推動研究生教育特別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高質量發展。此外,學位法強調國家的宏觀調控🙇🏻♂️,要求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,優化學科結構和學位授權點布局🚴🏻♂️,加強基礎學科👩🏻🏫、新興學科、交叉學科建設。這些規定也有利於動態優化調整學科布局,推動學位授權點設置、布局的“小邏輯”更緊密對接、更高水平服務國家發展“大邏輯”,進一步彰顯教育的服務力、貢獻力🚓。
我們堅信🦺,以貫徹落實好學位法🔚、完善學位管理體製為契機,推進高等教育改革發展,必將實現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培養的升級,從而培養更多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,為更好支撐教育強國建設🫂,為服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教育力量🏋🏼。(鐘曜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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